今天百灵鸟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单招成绩复核流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一、学院概况
1.国标代码:12885
2.学院名称:河北
艺术职业学院
3.主管单位:河北省文化和
旅游厅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系别设置:开设
音乐系、
舞蹈系、
美术系、
艺术教育系、戏剧系、
影视系、文化管理系7个专业系。
7.学院简介:学院前身是1955年设立的河北省艺术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院校,河北省艺术职业
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2019-2021)创新行动计划优质校建设单位,在校生5000余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万人计划”
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培养工程”、获评燕赵文化英才、省级教学名师。曾培养出以京剧
表演艺术家李胜素为代表的24位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培养了于文华、梁召今、于丽娜等优秀歌唱家,培养了以王少军、张国君为代表的一批美术家,以杨勇、张立军、李北达为代表的
舞蹈教育家,以赵燕国彰、杨志刚为代表的影星视星等,被誉为“河北艺术人才的摇篮”。
学院全面推动专业建设与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建有河北省首个中央
财政支持的国家级舞蹈实训基地,
音乐表演(
声乐方向)为河北省省级示范专业,河北民间舞、
声乐表演、绘景技术、教师舞蹈技能、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课程为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
影视广告专业、美术(舞台美术方向)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有5个专业和课程被列入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行指委和省教育厅“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近年来,师生获得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比赛奖项累计460多项,其中包括全国舞蹈“桃李杯”金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金奖”、“文华艺术院校奖”首届
戏曲邀请赛十佳金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声乐一等奖”等国家级专业大奖。学院积极参与省内外重大文艺演出,师生频频走上央视舞台,与著名舞蹈家黄豆豆联合创编了大型
中国舞剧《红山女神》,独立创排舞剧《罗汉之门》、河北梆子舞台剧《孟姜女》、《牺牲》、《窦娥冤》及
小提琴协奏曲《出太行》等,显示了学院较强的办学实力。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8.招生计划:2020年学院高职招生计划1200人,拟在河北、山西、河南等省份投放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相应省份审批后公布为准。
9.专业学制:全日制三年,学历层次为高职专科。
10.高职单招:2020年学院在河北省高职单招投放计划840人。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学院高职单招专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各专业依据学院公布的单招简章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统一录取。单招与统招只在招生考试和录取方面有所区别,学生在校学习、毕业、就业等方面没有区别。
11.统招专业:2020年学院29个专业及方向进行统招,包括:
空中乘务、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学前教育(含中外合作办学)、
音乐教育、舞蹈教育、
美术教育、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影视编导、音乐
表演(声乐方向、
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键盘方向、管弦打击乐器演奏方向)、
现代流行音乐、
钢琴调律、
音乐制作、
舞蹈表演、
国际标准舞、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环境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室内艺术设计、
动漫设计、
广告设计与制作(含中外合作办学)、
戏剧影视表演、
模特与礼仪、
文物修复与保护等。
12.证书发放: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
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三年学生可自愿选择去韩国又松大学就读,达到双方毕业条件,学生可取得中国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和韩方副学士学位证书。
三、录取规则
13.
艺术类专业
(1)考生的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招生要求。
(2)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
影视传媒类等统考(联考)招生专业,认可考生所在省相应类别的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在河北省执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
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3)模特与礼仪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时认可
河北科技大学组织的
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该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第(2)条。
(4)国际标准舞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时认可
河北体育学院组织的舞蹈表演(
体育舞蹈)校考专业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总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第(2)条。
14.普通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15.体检要求: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
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体检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16.优惠政策:在录取和分配专业时,认可各省规定的考生优惠加分等政策。
四、收费及其他
17.学费、住宿费:根据冀价行费[2008]42号文件规定,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美术及
艺术设计类专业6000元/年,音乐、舞蹈、
表演艺术类、
广播影视类等专业70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学费标注“待定”的专业或遇政策调整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18.订单培养:学院2020年部分专业采取订单式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技能学习和实习实训,详情可咨询学院招生办或相关专业系。
19.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单招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入学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不符合学习条件的,按照学籍管理政策鼓励调整专业。
20.就业:采取学院推荐就业和学生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学院积极发挥行业办学优势,每年邀请全国各大艺术类企事业单位到校选材,连续13年举办河北省艺术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形成了我省艺术类毕业生就业市场品牌。
21.资助:学院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助学金等多渠道帮助。
22.外语语种:学院所有专业外语实施
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23.如遇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调整,或与本简章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24.本章程解释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86663618
学院网址:
招办邮箱:86665001@163.com
招办Q Q :2869308304

单招成绩复核流程
单招成绩复核流程如下:
1、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后,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就是考生觉得自己的考试成绩与预估的不对。
有疑问的,可申请对考试成绩的加分进行重新核算,往往加分出现失误后,考生觉得成绩出入差别太大,比自己的估计低很多才会去复核复查成绩;现在都是电脑加分,很难出现大分的合分错误,只是小题分和题头分之间的差异可能有出入。
复核就是看正误,如果准确无误,则不做更改;如果不正确,目标是改正,所以真是成绩比之前低,有可能会降分。
2、成绩公布之前进行确认,考试分数复核的范围一般为分数重新核算,看是否存在加分错误或者登记错误,原则上不再重新评阅答卷。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自己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考试分数复核的范围仅限各部分分数重新核算,看是否存在加分错误或者登记错误,试卷不再重新评判。部分同学要求查分可能是不死心或者对自己应取得的成绩与实际成绩的怀疑。
单招,即为单独招生简称。概括而言,就是高职高专层次学校的自主招生。它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和普通高中生。但是普通高中生很少参加,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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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考试招生是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机制的试点,是国家高考的组成部分。学生入校后与统招的学生待遇相同。
单招的特点:
1、单招相对于普通高考来说:单招考试题比较简单,单招文化考试主要注重基础,同时面试得分相对容易。
2、组织出题不一样:单招考试是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各试点单招学校独立命题、自主组织测试。
3、考试范围不同:单招考试普高学生只考4科,即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科,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考填报专业的专业考试,而普通高考考试科目虽然为4科,但需要考文综或理综。

为保证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1、本章程适用于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1、学校名称: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学校代码:12783
4、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5、招生对象:2021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
6、学院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第三章招生区域及招生专业说明
我院2021年面向河北省、山西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山东省、安徽省、河南、吉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黑龙江省、天津市、江苏省、青海省、广东省等省区招生,具体区域和招生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专业为准。
第四章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一、招生条件
1、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21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2、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3、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4、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河北省高职单招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6、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7、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8、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
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二、录取原则:
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
2.我院对实施“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3.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热线电话,学院招生
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5.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
备注:以上录取原则适用于所有类型考生
第五章专业要求及限制
报考我院空中
乘务、
民航运输的考生需满足: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要求:女身高要求163-175厘米;男身高要求173-185厘米;
3、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5、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6、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7、无犯罪史。
第六章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
1、录取考生需持本院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学注册。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4、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学费及其它
1、学校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退费按照河北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助贫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1)、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2)、设立勤工俭学岗位。(3)、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4、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5、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具印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同时颁发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联系方式
电话: 0311-69097099、0311-69097088
网址:
电子邮箱:sjzcsjjxyzjb2016@163.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邮政编码:052165
第九章、乘车路线
A、石家庄新火车站乘坐公交516路到“城市
经济学院”站下车即到。
B、火车及客运北站乘坐公交5路,运河桥客运站乘坐41路,南焦客运站乘坐65路到谈固公交站转乘公交536路到“城市经济学院”站下车即到。
C、白佛客运站乘坐公交536路到“城市经济学院”站下车即到。
备注说明: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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