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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西安市中考政策解读)

时间:2024-06-09 06:09:35 | 百灵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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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西安市中考政策解读)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828。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2015年,2017年,先后被国防部、教育部确定为空军、陆军定向培养士官院校;2006年12月,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通过了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验收,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百所重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学校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设有航空维修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航空管理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并创建了通识教育学院、士官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四个特色学院,开设了通用航空、航空维修、制造、材料、管理、自动化、 人工智能、汽车等专业53个,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制造、人工智能、航空管理服务、交通运输营销等职业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余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0年,我校53个专业面向24个省市计划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部门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及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

1、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年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当年国家规定执行,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所有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北区、东区),750元/年(南区);如有变动,以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印制招生简章、参加招生咨询会、网上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开展各种招生咨询工作。

第十九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邮编:710089

电话:029—86852309 86855868 86862884 68735990 68738595 68738798

传真:029—86852300

网址:

第二十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招生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西安市中考政策解读)

西安市中考政策解读

西安市中考政策解读,详细介绍如下:

中考时间安排:

西安市中考通常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具体日期根据当年政策规定和日程安排可能会有所不同。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参加各项考试。

中考科目与分值:

西安市中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等。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体育与健康40分,总分为700分。各科成绩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被录取。

考试内容与形式:

各科目的考试内容根据教学大纲和考试说明确定。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主要考察基础知识和能力,物理、化学主要考察实验操作和理论知识,道德与法治、历史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体育与健康的考试内容则包括体能测试和技能测试等。

录取标准与优惠政策:

西安市中考录取主要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志愿进行。在录取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优惠政策,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军人子女加分等。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学校和专业,也会有一些特殊的录取要求和优惠政策。

其他注意事项:

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等手续,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各项考试,并遵守考场规定,需要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志愿学校和专业。

中考政策的变化与调整:

近年来,西安市中考政策一直在不断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近年来西安市已经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范围,并逐步提高了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分值,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和学校,政策也制定了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西安市中考政策解读)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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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明德理工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

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及概况: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英文名称:Xi’AN MINGD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13894。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2005年升格为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202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转设更名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学院位于西安,面向全国招生,在陕西省属于二批次录取高校。校园占地1035.14亩,校舍建筑面积26.63万平方米。学院依托西北工业大学雄厚的办学资源优势,坚持以工为主,经、管、文、艺协调发展,突出新工科、新文科背景下的产教融合。学院下设7个二级学院,7个职能部门,6个教学及教学辅助单位,31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本科学生近9000人。

现有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3.9%,博士学位比例占11.3%,拥有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本科民办学院,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预留不超过普通文理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计划总数的15%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九条 收费标准:遵循属地原则,收费抄送价格主管部门。

本科:

理工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通信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为250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24000元/年;

文史类及外语类金融学会计学、英语专业为240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22000元/年;

艺术类:均为28000元/年。

高职(专科):

理工类: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135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12800元/年;

文史类及语言类:会计信息管理财务管理专业为125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118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二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教学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五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六条 普通类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报考我院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普通本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C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若选考科目等级也相同,则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选考历史的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排序分配专业。

第十七条 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除江苏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之外,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省统考”、“ 省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考生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陕西省考生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课校考,且取得我院颁发的合格证。

山东省考生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院承认任意高校校考合格证,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五章 毕业与发证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环节、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本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者,可授予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第六章 奖助学金

第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三好奖学金200-2000元/学年不等。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3800元/学年;一般困难资助2800元/学年;

资助: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对于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给予特殊性、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招生章程同时止。

第八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邮 编:710124

第二十五条 咨询电话:(029)85603066,85603067,85603052

传 真:(029)85603276

网 址: www.npumd.edu.cn

邮 箱:zsb@npumd.edu.cn 百灵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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