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专科批次四川省招生学校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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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科批征集志愿录取时间
四川专科批征集志愿录取时间是8月11日-8月17日。
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通知,2023年普通高校录取和征集志愿的安排中专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具体为:8月11日专科提前批,8月13日对口招生专科,8月17日专科批,8月17日一类模式专科批。
专科批征集志愿录取是高考录取的一种方式,它通常是在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对未被本科批次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征集志愿录取的目的是填补本科批次录取中的空缺名额,为考生提供更多录取机会。
专科批征集志愿录取相关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先查询录取结果再填报征集志愿 ,四川省应届高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前应该先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看是否已经被高校录取。
2、注意多次征集的情况 有的高校次征集志愿后,仍然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就有可能进行第二次甚至多次征集志愿。
3、注意自身条件和特殊招生要求 除了分数线的硬性要求以外呢,有些院校征集志愿时提出其他要求,所以应当注意自身条件是否符合征集志愿院校的相关要求,而对于一些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的考生家庭来说也应当注意不要轻易填报注明了高收费的院校。
4、服从专业调剂,参加征集志愿的四川省应届高考生一定要勾选“服从专业调剂”这一选项,最大程度上防止被再次退档。
参加专科批次录取的学校
1、高职高专院校:这类院校通常提供2-3年的专科(高职)和3-5年的本科(高专)教育,注重职业技能培养和实践能力训练,毕业后容易就业。
2、民办本科院校:这类院校通常是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兴办的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特色鲜明,课程设置灵活多样,同时涉及面比较广,如工科、商科、文科、艺术等。
3、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由省级及以上政府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其独立运行、自主招生、管理自负、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

四川省专科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3
关于
四川省专科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3的回答如下:
一.2023四川专科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年四川专科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如下:
8月11日左右: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8月17日左右:专科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在专科批次集中录取结束后的2天内,教育考试院就会发布征集志愿的通知或院校名单,同学们要及时关注教考院发布的信息。
在专科征集志愿填报入口开通之后,同学们可先进入四川教育考试院(网址百度搜索)查看专科征集志愿信息表;然后可登录四川招生网上征集志愿填报系统(网址百度搜索)进行志愿填报。
百灵鸟招生网
专科征集志愿设8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
二.2023四川专科征集志愿院校名单
专科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有:天津医科高等专科学校、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山西体育职业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
三、资料扩展
1、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天津市,是一所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为“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国家级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2、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德阳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建筑技能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共建,是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四川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
4、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军队定向培养士官定点高校。
5、山西体育职业学院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为一所集教学、训练、科研为一体的综合体育院校。
6、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Fujian College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Electric Power)简称福建水院,位于福建省永安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福建省教育厅与福建省水利厅共建。

2022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百灵鸟招生网(https://www.blnhj.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现有法律事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22年招生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81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政法类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八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学院招生专业有: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社区矫正、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智能安防运营管理、司法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和司法信息安全,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和司法警务6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为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其中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20%。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二)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0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考生还应符合学院体检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7(做手术达到均可),无色弱、色盲;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文身,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能适应警体训练和警务化管理的其他疾病,身心健康。
第十三条 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考生还应符合学院体检要求:五官端正,体形匀称,心理健康;身体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能适应警体训练和警务化管理的其他疾病,身心健康。未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文件、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对投档考生依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四川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考生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
第十六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可在学院官网查询录取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 学院外语课程教学统一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六章 审查复审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复查,对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毕业生就业
第十九条 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认可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四川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单独设置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计划,实行定向招录。其他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就业政策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服,佩带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等激励机制,奖励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时申报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等。学院还设有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8-2501823、2503811
传真:0838-2501823
邮政编码:618000
学院网址:http://
www.sjpopc.edu.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监督电话:0838—2504526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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