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山西三二分段高职招生政策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的问题,今天,百灵鸟招生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
对口升学和“三二分段”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3913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刘月红院长
第十条 学历证书: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渣顷敬书。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蕴华西街229号
邮编:030600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0354—2667008、2664076
第十三条 学院网址:
www.jzzy.sx.cn
电子信箱:jzzyzsc@163.com
第三章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纪检书记、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及协调和处理本院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政策。
第十五条 学院下设的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开展学院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 组织对录取新生的资格审核。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本着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原则,根据学院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省(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实行高招
信息“十公开”,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条 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如慎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第二十一条 三二转段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转段考核办法,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由中专学校组织“三二分段”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根据转段考试办法组织学生考试、阅卷、登分,并将最终参加考试的考生数据上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我院根据年初制定的“三二转段”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身体
健康,能适应本专业工作岗位要求。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只招收
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对加分或减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当地招办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
www.jzzy.sx.cn
)查询。
第二十六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入学体检,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不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专乎歼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我院2020年的招生来源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有关政策;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和晋中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资助。
第三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退役士兵入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新生入伍可保留学籍,退役复学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第八章 监督机制
第三十二条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354-2667758。
第九章 违纪违规处罚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中,若有违纪违规行为者,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保证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对口升学、三二转段招生工作。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学院代码:12890
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段文美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党委领导下的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有关招生重大事宜。
2、教务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并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学院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在录取过程中合理分配对口招生计划、三二转段、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考招生
1、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规定择优录取。
2、文理类考生:进档考生专业确定以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无分数级差。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缋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考生顺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3、
艺术类(
美术)考生:在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达到山西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美术)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
(二)对口升学招生
1、文理类考生: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平行志愿投档,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缋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考生顺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2、
艺术类(美术)考生:在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达到山西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美术)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
(三)“三二”转段升学
转段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5﹞2号)文件要求,与协议学校共同制定《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批结果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1、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2、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政策执行,以山西招生考试网公示的加分考生名单为准,录取时承认加分。
五、收费标准
1、
会计、
财务管理专业: 学费标准5200元/学年
2、
环境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学年
3、其他专业:学费标准4000元/学年
4、公寓费:400元/学年、600元/学年、800元/学年三个档次。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公寓费,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六、其他
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学生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3、学院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保证学生无忧入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学院设有“奖、助、贷、免、补、勤”学生资助体系,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4、为支持大学生入伍报国,根据国家服兵役学生资助政策,学院全面开展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资助以及直招士官资助等4项涉军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资助全覆盖。
5、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录取结果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6、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www.sxcmvc.com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民航南路26号
邮政编码:030031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350-2361022
纪检监察部门邮箱:cmjjjc@163.com
教务处招生咨询电话:0351-7975119
二○二○年五月
附件: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元/学年)
资产评估与管理
630103
3年
4000
会计
630302
3年
5200
投资与理财
630206
3年
4000
财务管理✮
630301
3年
5200
连锁经营管理
630604
3年
4000
市场营销✭
630701
3年
4000
物流管理✭
630903
3年
4000
电子商务✭
630801
3年
4000
制冷与空调技术✭
560205
3年
4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3年
4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610202
3年
4000
广告设计与制作✭
650103
3年
5000
环境
艺术设计
650111
3年
5000
旅游管理
640101
3年
4000
酒店管理
640105
3年
4000
注:✭有“三二”转段升学,“三二”转段升学学制为二年
百灵鸟招生网
2022年 山西 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做好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坚持依法治招,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
坞城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南中环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10号
长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5号
三、办学性质:
公办
四、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六、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七、学校代码
:13528
八、录取通知 书 签发人姓名:
秦华伟 职务:院长
九、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 新生 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 毕业生 就业 状况,合理分配单独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三二转段、普通 高考 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十、录取规则
(一)高考录取规则:
(1)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 录取分数线 。
(2)外语语种: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3)报考我院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 考试 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5)对报考我院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 志愿 优先原则。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8)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院纪检监察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三二分段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对接的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2)、招生录取工作由对接中职学校负责,由各学校根据转段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并组织最终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3)、通过“三二分段”升学考核并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转段新生入学前,由中职学校组织进行体格检查,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规定,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成立“三二分段”转段升学考核工作领导组,全程监督整个考核过程,确保转段过程公正、公平。
十一、颁发 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经教育部网上注册的山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1) 学费 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公寓管理费依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规定,按学生住宿公寓的类别标准进行收费。
(2)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院为学生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扶助。
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 115号
邮 编:030006
联系人:张老师
传 真:0351-7015210 咨询电话:0351-7834693
网 址:www.sxzy.edu.cn E-mail:sxzy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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