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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院名称: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4705
第四条 学院地址: 江西 省南昌市湾里管理局翠岩路466号
(邮政编码:330004)
第五条办学层次:三年制高职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 学院隶属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院设立招生 就业 科,招生就业科为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药学、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共计五个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 考试 院(招生办)公布的2022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 高考 成绩和填报的 志愿 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学院根据已调档考生的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安排,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各专业文理兼招。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一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模式实行 计算机 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可通过省教育厅网站、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并在学院网站发布同时以邮政特快专递向 新生 发放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入学、收费标准及学历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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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入学与注册: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 学费 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院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 毕业 要求的,颁发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纳入国家就业计划。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以及学院奖学金等多种奖学助学方式,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渠道助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部门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管理局翠岩路466号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科,邮编:330004。
招生就业科联系电话:0791- 83760068、83760078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及招生就业科负责解释。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有关精神及江西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普高类和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42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江西省平安示范高校、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收费标准:高职普通专业5000元/年,高职(中外合作)专业10000元/年
学校地址:江西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
邮政编码:341000
历史沿革:我校建于1958年,前身为江西
地质学院(本科),1973年复办为赣州地质学校,为国家地矿部直属院校,1994年更名为南方工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现主管单位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第五条 办学特色:学校占地1262亩,我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分别于2012年、2014年通过验收;2014年被批准为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2016年被确认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2018年入选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和省财政支持建设立项单位,并成为全省唯一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的高校,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设有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48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省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省级现代学徒制专业5个,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名列全省同类院校第一。学校建立了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2个教育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 1个教育部职业教育合作项目,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实训基地,22个校内实训中心,149个实验实训室,229个校企合作建设的校外实训基地。学校是攀岩运动世界冠军基地,竞技攀岩运动成绩全国第一、世界一流。先后获22项世界冠军,22项亚洲冠军,185项全国冠军,10次打破世界纪录,5人10次获国家“
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现为国家攀岩队训练基地,江西省攀岩协会、江西省攀岩队设在学校。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1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三年
25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2
水文与工程地质
三年
26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无人机技术)
三年
3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三年
27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三年
4
首饰设计与工艺
三年
28
国土测绘与规划
三年
5
汽车智能技术
三年
29
会计
三年
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30
电子商务
三年
7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31
酒店管理
三年
8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32
物流管理
三年
9
数控技术
三年
33
市场营销
三年
10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34
工业分析技术
三年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35
食品营养与检测
三年
1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36
化妆品技术
三年
13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37
药品生产技术
三年
14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三年
38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15
软件技术
三年
39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平面设计与
影视后期)
三年
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40
室内艺术设计
三年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41
动漫制作技术(游戏
美术设计)
三年
18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42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三年
19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三年
43
商务英语
三年
2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三年
44
学前教育
三年
21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三年
45
跨境电子商务
三年
22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46
社会体育
三年
23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47
土建施工类(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24
工程造价
三年
48
汽车制造类(
汽车检测与维修)
三年
第条 招生计划:我校招生计划在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生源情况分配到相关省份,不预留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20年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要求考生的语种为
英语。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5.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其中
学前教育专业招收普通高考文、理科和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360人)。
6.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7.对加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安排专业。
8.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四章 入学、奖助政策、就业及证书
第八条 资格确认: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
第十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现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二等3300元/学年、三等2200元/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250—900元/学期、勤工助学补贴(200—1500元/月)、学生临时困难补贴(100-600元/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500元/人、高校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人、贫困学生学费减免(1000—5000元/学年)、校友“励行”奖学金3000元/学年、贵和企业奖学金3000元/学年,其它校企合作专项奖学金(按企业标准执行)等奖学助学政策,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减免等多项学生助学政策及措施。
第十一条 就业:学校与全国自然资源行业和300余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较稳定的就业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
电话(传真):0797-8326546、8326576、8327962
招生监督电话:0797-8326179、0797-8326992
E-mail: jxyyzjc@126.com

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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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院名称: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4705
第四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翠岩路466号
(邮政编码:330004)
第五条办学层次:三年制高职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 学院隶属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江西省教育厅
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药学、
口腔医学技术、
中医康复技术共计五个专业。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20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八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条 各专业文理兼招。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二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可通过省教育厅网站、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并在学院网站发布同时以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入学、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资格确认: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事先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第二十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网上注册、公示、可查询);纳入国家就业计划。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以及学院奖学金等多种奖学助学方式,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渠道助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学院招生部门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翠岩路466号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30004。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791- 83760068、83760078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及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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