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职院校传真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百灵鸟招生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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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代码:1150(普通文理科)、1450(高职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1560(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
高校全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高职专科院校
录取批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学院概况:
学院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航海、造船、港口管理、
国际贸易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院校,先后培养出13万人才,遍布航运、港口、造船、
经贸、
信息等海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学院占地1500多亩,在校生12000人,现设有8院3部,建有42个专业,分布在
航海技术,
船舶与海洋工程,航运经济与管理,
机电工程,
信息工程,
旅游与人文
艺术六大类专业群,不仅覆盖了水运产业链的上中下游,还有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
软件技术、
动漫设计、
旅游管理、会展策划、
空调制冷等专业,形成了水陆并举、港航并重的专业布局。
学院坚持走校企合作之路,坚持围绕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需要办学。新时期,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学院带来了新的机遇,学院深化了与国家海警局、海事局、水上
公安局、中国远洋、中国海运、沿海港口航道等各省市的数百家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关系,通过订单培养,合作育人、保障就业。学院毕业生以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而广受社会欢迎,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就业半年后薪酬、就业质量等数项指标一直名列同类院校前茅。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选测等级: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普通文理科类、3+2分段培养项目专业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2C;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做要求。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
3、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4、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满足等级,按总分排序(综合分相同的,专业等级高者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5、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照江苏省
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要求
1、本校
商务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
英语,其他专业不作限制,但考生入学后
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2、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报考航海技术、
轮机工程技术、船舶
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三个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上述规定外,还需符合如下要求:
①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双眼祼视4.7(0.5)、经矫正视力(即配戴眼镜)4.9(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外;
②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双眼祼视4.6(0.4)、经矫正视力(即配戴眼镜)4.8(0.6)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外。
注:②③条括号内数值为国际标准视力表显示数值。
③船舶电子
电气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
备注: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填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三、定向培养海军直招士官
我校是全国首批于2012年被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指定的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院校之一,为海军大型现代化作战平台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进入大型现代化海上作战平台工作。今年我校该项目获批的招生计划为轮机工程技术专业50人、
船舶工程技术专业80人;招生省份为江苏、安徽、江西。其中江苏省内计划轮机工程技术专业30人、
船舶工程技术专业50人。详细说明请查看江苏省招生计划专刊。
四、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采用“3+2”分段培养模式分别与
南京林业大学共同培养
交通运输(
物流管理技术)应用型本科高端技能型人才、与
南京工程学院共同培养
电气自动化专业应用型本科高端技能型人才、与
江苏科技大学 共同培养船舶工程技术专业应用型本科高端技能型人才。我校招收“
物流管理”、“电气
自动化”和“船舶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前三年在我校就读,后两年分别在南京
林业大学、南京工程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 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取我校颁发的专科文凭及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程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 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招生代码为1450 。
五、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
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和卓越国际交流教育基金会举办,在全省选择18家优质高职院参与招生和办学。学生在国内专科三年学习的同时,增加英语强化训练和部分外方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完成上述学习的学生可以直接对接到加拿大百年理工学院、加拿大圣力嘉理工学院、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学院、美国劳伦斯科技大学等国外院校的相关专业学习本科课程,学习1.5年或2年后取得本科文凭,外方院校认可本项目学生在国内学习课程的学分。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有
会计、
涉外旅游、
商务英语三个专业。招生代码为1560 。
六、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院校的收费标准收费,学费分别为:
工科类专业5300/年·人、文科类专业4700/年·人、艺术类专业6800/年·人、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900/年·人。详见招生计划。
七、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我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奖学金:对各科高考录取分数超过省内公办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设有10000——20000元/人的海事教育发展基金优秀奖学金、录取我校的文理科前50名、艺术类前5名考生设有3000元/人海事教育发展基金特别奖学金,各类新生奖学金不兼得。
八、附则
1、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在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以“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绝不允许、也绝不委托、协助与或协助任何形式的招生中介机构和个人的招生活动,所有相关招生信息均会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的信息。
2、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未尽之处按江苏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400—828—1150、025-86176333、18512551150
传真号码:025—86176007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邮政编码:211170
官方微博: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jmizsb@126.com ;

一、学院基本情况
江苏代码:1351、1487 部标代码:13104
高校全称:江苏
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
二、学院简介
我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占地1500亩,总
建筑面积30万平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
学院设有食品与营养工程学院、
医药与
健康管理学院、生物与
化学工程学院、
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
财会与
经济贸易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以及
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人文与社会科学系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食品、医药、生物、
机械、电子、信息、旅游、
烹饪、
工商管理和人文社科等各类专业52个。
学院积极推行“多元融合、学做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微软、大众、蒙牛、松下、雨润、柳工集团、扬子江药业等多家知名企业广泛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连续六次12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四、录取办法
(一)共同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院校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学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无。但本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食品、生物检测(验)、
酒店、烹饪类专业无色盲、色弱。
(4)报考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2米;五官端正且无明显疤痕。
烹饪专业无高度近视。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处理。
(6)本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办法
1.必测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无要求。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门类为
美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控线,对进档考生依据省统考成绩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招。
4.专业确认原则:A、分数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B、参照考生选测科目与文理专业相匹配;C、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1.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以文化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四)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3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语数外成绩排序。
(五)江苏省面向中职注册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毕业后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专业对口的考生;
(3)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4)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5) 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符合第①、②条要求的考生可将推荐表原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符合第③、④条的考生,在5月30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符合第⑤条的考生无需提供任何材料,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六)江苏省面向普高注册录取办法
1.符合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
2.对必测科目和选测科目等第无要求。
3.学院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三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满足以上条件并希望取得我院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在8月1日前,将有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或推荐信原件送交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5.专业确认: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录取:对所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体检或入学后体检不合格;品行严重不端。
五、学历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
学费:文科类4700元/生?年,工科类5300元/生?年;
住宿费:1000元/年(6人标准间、空调间)和1200元/年(4人标准间、空调间)。
七、咨询方式
电话:400-799-9556、87088028、87088029、87088666;
传真:0517-87088029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
邮编:223003

2022年 江苏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百灵鸟招生网
2022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江苏省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95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崇川校区: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就读专业:纺织服装学院、商(社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所有专业。
海门校区:南通市海门港新区港西大道999-26号;就读专业: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航空与交通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该校区学生在第三学年转至崇川校区就读。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荣获全国普通高校 毕业生 就业 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典型 经验 、育人成效、服务贡献、国际影响力等四个50强单位,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省内省外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省内外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各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由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艺术类考生必须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报名的条件。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考生必需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必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 考试 。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 理工 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原则: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普通类专业最低 录取分数线 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 分数线 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统一考试,美术专业成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按相关省份公布的投档成绩形成或折算办法确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 学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要求,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医卫类专业 62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500-1200 元。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勤、补、减、免”助学体系:
1、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和助学金,最高可达10000元/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每年可贷12000元,上学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承担,毕业后才开始还款。
3、学校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部分 学习 和生活费用。
4、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减免学费。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政编码:226006)
招生咨询电话:400-1588-111、0513-80560666、0513-80560555
招生传真:0513-81050044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ce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招生监督邮箱:jubao@jce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b.jcet.edu.cn
学校招生QQ咨询群:141841836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百灵鸟招生网为大家带来的江苏高职院校传真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百灵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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