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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衡阳永州师范中职生单招分数线

时间:2024-10-15 15:34:50 | 百灵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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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衡阳永州师范中职生单招分数线

湖南省职业高中中职学校排名

湖南省职业高中中职学校排名第一是衡阳潇湘卫生中学、第二是长沙华中涉外职业高中、第三是核工业卫生学校

1、衡阳潇湘卫生中学

衡阳市潇湘卫生中等专业学校是由衡阳市教育局主管,在长沙医学院衡阳校区的基础上设置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中等卫生学校。

学校依托长沙医学院,联合办学实现资源共享,在校学生均能享受大学校园文化,大学的实训设备、设施以及高水平的教师资源。校区环境优美,绿树成荫,2011年荣获市级“园林式单位”称号,2013年荣获省级“园林式单位”称号。

2、长沙华中涉外职业高中

长沙华中涉外职业高中创办于2005年,是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长沙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位于长沙市望城区普瑞西路139号,创办于2006年,原名长沙明照外国语职业高中,于2016年9月更名成长沙华中涉外职业高中。

现有商务日语商务英语软件与信息服务酒店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会计电算化音乐9个专业。学校主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初、中、高各级技能型人才,办学层次为中等职业教育。

校园面积占地面积51044平方米,建筑面积16688平方米,除房屋、土地等外学校总资产567万元,其中:教学、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347万元。

3、核工业卫生学校

核工业卫生学校创建于1965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审批的培养医疗卫生中高级人才的全日制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2002年10月1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核工业集团总公司就属地化问题签署协议,我校正式并入南华大学,2004年1月挂牌为南华大学医学专科部。

学校占地面积360亩,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齐全,设备先进。

所有教室都配备了多媒体教学系统、另有语音电教室、大型计算机房及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学术报告厅、有线电视网等,无线网络覆盖整个校园,各专业均有一批先进的实验实训室,拥有完善的教学实验设备和一流的医学基础实训中心、护理实训中心、药学实训中心。

以上数据来自核工业卫生学校、长沙华中涉外职业高中、衡阳潇湘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官网。

衡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衡阳永州师范中职生单招分数线

2022年衡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衡阳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百灵鸟招生网

衡阳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 校招 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衡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为10546,英文名称为“Heng Yang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条  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 湖南 省直属的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省域副中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南省衡阳市。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

东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邮政编码:421002)

西校区: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65号(邮政编码:421008)

第五条  学历 证书 、学位证 书 颁发

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招收外国 留学 生资格。合格 毕业生 由衡阳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 毕业 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由衡阳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包括普通类、 艺术 类、 体育 类、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 就业 计划、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 考试 和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办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社会需求,统筹考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 名人 数、生源质量、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一条 招生办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进档考生中,优先录取第一 志愿 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择优录取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实际投档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十六条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口语合格,如与当年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分科类(专业组)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该科类(专业组)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综或理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在 内蒙古 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 分数线 后,按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分科类(专业组)录取。如需学校确定投档规则或上线考生全部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按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分科类(专业组)录取(综合成绩= 高考 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该科类(专业组)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如与当年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规则: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单招类的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按国家有关单招规定,依据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下录取,并向其提供录取名单备案。

第二十一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 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构建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 学习 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734-8486615,传真:0734-8484941,电子邮箱: zs@hynu.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衡阳师范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衡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衡阳永州师范中职生单招分数线

衡阳永州师范中职生单招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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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中职生单招分数线如下:

文科类:全国统一招生分数线
总分430分以上,语文不低于140分,数学不低于120分;

理科类:
总分450分以上,语文不低于140分,数学不低于130分;

技术类:
总分470分以上,语文不低于140分,数学不低于140分,特长科目不低于100分。

衡阳师范中职入学考试的分数线确定了,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应当根据自己的专业类别,掌握考试要求,积极备考,努力提高自己的分数,以期顺利考入衡阳师范中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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