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0 19:04:22 | 百灵鸟招生网
高职扩招2023年新政策如下:
一、报名高职扩招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高职扩招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报名高职扩招需具有所在地区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报名高职扩招需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6、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考高职扩招;
7、全日制扩招,是指高职院校实施扩招,属于大学扩招。2019年起全国高职院校实施扩招,扩招人数为100万人。
2020、2021两年高职扩招200万人。2022年部分省份延续了扩招政策,例如甘肃省并入单考单招计划,江苏省维持扩招,执行的都是原高职扩招政策,名称有所改变。
2021年 黑龙江 护理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高职院校扩招 工作 有关部署,根据《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在岗基层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普通专科学历教育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确保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特制定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 毕业 证书 :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 书 。
第四条 办学地点:
南岗校区(校本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阿城校区(校本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路43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招生计划: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2500人。具体计划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三章 考试 与录取
第六条 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若报考考生总人数少于学校计划,考试采取 面试 的方式进行;若报考考生人数多于学校计划,对于普通高中 毕业生 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面试”方式,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对于参加2021年 高考 考生及2021年对口升学考生,根据学生成绩及我校报考情况划定免试录取线;对于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报考国控专业的已通过黑龙江省卫健委审核人员免试录取;对于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采取“职业技能+面试”方式,职业技能由我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如遇考生总分相同情况,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面试成绩依次参考录取。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以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但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七条 新生 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九条 已录取的考生,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缴费,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条 参加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一条 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性别及身高要求如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肢体残疾不宜就读医学类相关专业,请考生谨慎报考。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及奖助学措施:
1.普通专业 学费 为6000元/年,学生 宿舍 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为800元/年。
2.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3.学校设有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贷、助、勤、补、免”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三条 信息公开: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坚决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南岗校区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联系电话:0451-53631344 55656245
阿城校区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路43号
联系电话:0451-53631344 55656245
传真:0451-53659054
邮箱:hljhgz@126.com
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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