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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专升本英语需要过几级 辽宁高考新政策消息汇总

时间:2024-11-23 21:55:23 | 百灵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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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专升本英语需要过几级 辽宁高考新政策消息汇总

辽宁省专升本英语需要过几级

根据《 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布的专升本报名没有英语过级的要求。文件通知如下:
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14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6〕2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
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6〕20号)。
二、招生对象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生源学校具体严格掌握。
2. 2016年继续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师范类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行定向招生试点。
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继续实施我省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围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专升本考试接受本科教育,其招生计划实施单列。
三、报名
1.各生源学校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并于3月30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5日至4月15日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报考定向招生的辽西北五市考生报名时,需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
3. 考生报名需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签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生源学校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4. 退役士兵报名工作由退役士兵原毕业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生于4月5日至4月15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和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到原毕业学校报名,拍摄电子照片,缴纳考生报名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月11日至15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及获奖存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省辖市级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证明信》(已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或毕业学校出具的《辽宁省大学生退役资格审核登记表》(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到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601室,电话:024—26901958)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进行办理。退役士兵考生应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相关文件办理。
5. 4月18日至21日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将考生报名信息和文字材料送交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数据载体使用光盘需密封),并交纳考生报名费(120元/生标准)。
6. 生源学校在组织考生选择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和课程,对照招生学校的专业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要求(见附件3、附件4)对口报考。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所填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所填的专业及加试的综合课一致。
四、体检
体检工作在新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实施。组织体检的招生学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考试
1. 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2. 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统考科目为: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3. 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4.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5. 考试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3日。
6.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将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涂黑,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书写,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六、考试违规处理
1.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统考科目违规考生的认定与处理程序
(1)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事实的依据,并负责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生本人及考场监考员同时签字确认。
(2)招生学校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点主考签字,并汇总形成《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同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随试卷报送省招考办。(汇总表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经省招考办审核后,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4)省统考科目评卷过程发现考生有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七条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由省招考办做出处理,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3、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中发现的违规考生由招生学校负责认定与处理。违规考生名单按相关要求报省招考办备案。
七、评卷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公共课考试试题及答卷(答题卡)于5月22日16:00点前送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评卷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课程考试成绩于6月1日15:00点前以学校正式文件(附光盘并密封)报省招考办。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课的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需单列。登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八、建立考生档案
由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
九、录取
1. 录取工作于6月15日—6月24日在省招考办进行。
2. 录取方法:(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考委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英语(学校体育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省招考办不予投档。(2)招生学校专业综合课需要划定录取资格线的,划线情况正式行文后随专业综合课成绩一并上报;专业综合课成绩统一划线,理论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3)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4)省招考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3. 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4. 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有关工作要求
1、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2、各生源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求,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必须与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录取名册一致,考生联系方式必须是考生本人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不得统一填写学校电话)。考生休学、降级和转学必须有学校正式文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3、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要严肃认真履行专升本招生考试数据上报程序。生源学校组织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本人要对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生源学校报名数据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对录入后的考生专业综合课成绩认真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认真做好专业综合课成绩的统计与复核工作,课程成绩及专业综合课录取资格线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4、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考试管理。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由有关处室、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点要设置保密、考务、监考、试卷密封、后勤、保卫等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本校的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对考场纪律和秩序严格管理,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考试万无一失。请招生学校将2016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组织机构名单)于5月12日前报省招考办备案。
收到此通知后填写《签收文件回执》,并通过传真反馈我办。传真电话:024-869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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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专升本改革方案,辽宁专升本新政策解读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工作的通知


省内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满足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多样化需求,促进高等教育的有机衔接,经研究,我省继续开展应、往届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通过考试选拔升入本科学校学习的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凡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生源学校具体严格掌握。
2.,继续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师范类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进行定向招生试点。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继续实施我省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围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专升本考试接受本科教育,其专升本招生计划实施单列。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
我省高职专升本考试的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随招生计划文件另行公布。
三、报名、考试和录取
(一)报名。省内相关高等职业院校在本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自愿报名前提下,由本校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统一组织向省招考办报名。考生报名时根据本科院校招考公告填报相应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所填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所填的专业及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一致。

(二)考试。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统考科目考试和专业综合课考试。

全省统考科目:(一)普通类:外语、计算机;(二)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统考科目由省招考办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辽宁省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继续学习共同课考试大纲》(见附件)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专业综合课考试包括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并参照高职专科毕业生在校学习课程情况确定(考试科目随招生计划文件另行公布)。招生学校负责制订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包括技能课考试大纲)并组织专业综合课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等统考科目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其中: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总分满分为600分。

(三)录取。考试结束后,省招考委按照统考科目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和体育类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各招生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进档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单独组织。省招考办对招生学校的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认。招生学校负责签发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四、学生入校后的管理及相关政策

(一)资格审查。“专升本”新生按照招生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等证实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报到后,招生学校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复查,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百灵鸟招生网

(二)教学培养。招生学校要根据学生在高职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认真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注意加强实践教学工作,为“专升本”学生配备相应的实验、实训场所和设备设施,以保证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要配备专门的师资队伍,为“专升本”各专业学生授课,并组织教师进行专门的职业教育理论和实践教学学习,确保专升本学生达到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三)学生管理。招生学校对“专升本”学生应单独编班,不可插入原学校其它本科班学习。“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四)收费标准。“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学历学位。“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为其颁发所在本科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就业政策。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升本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招考办要结合本通知精神,制定我省专升本考试工作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各本科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的做好各项工作。承担考点任务的高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积极与省招考办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工作,确保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各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考试报名的宣传、组织工作。

(二)严肃招生考试纪律。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要坚持“公

平、公正、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充分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出现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019年辽宁高考新政策消息汇总

百灵鸟招生网(https://www.blnhj.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9年辽宁高考新政策消息汇总的相关内容。

1、一本取消AB段三本并二本

从起,辽宁取消本科一批A、B段的设置,统一为本科一批;本科三批合并到本科二批。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也同时进行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的合并。

批次合并后,适度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量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的次数,具体如下:

本科一批的平行院校志愿数量由5个增加为7个,

二批本科的平行院校志愿数量由7个增加为9个;

高职(专科)批仍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不变。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均进行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上述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2、美术类专业招生首次实行平行志愿

艺术类本科二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辽宁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规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使用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其他艺术类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第二阶段,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3、体育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

,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在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各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4、辽宁19县学生可列入高校农村单招计划

,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辽宁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的实施区域确定为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

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本溪、宽甸、凤城、北镇等19个县(市)。

5、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

从起,辽宁省将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辽宁省农村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6、农大、辽宁工程大招生执行一本线

此前,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安排在本科一批录取,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7、外语听力不计入高考成绩

外语科目听力部分考试满分为30分,外语听力考试不计入高考成绩,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

8、高考时间不变

4月19日,辽宁省招考办正式发布《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辽宁高考时间,仍为6月7、8、9三日。

9、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理综合”。

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均各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10、高考志愿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辽宁高考志愿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为便于考生及社会了解,yjbys就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主要政策调整、操作流程变化等情况,做了简单的汇总,说明如下。

1合并招生录取批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有关精神,辽宁省定于从起,取消本科一批A、B段的设置,统一为本科一批;本科三批合并到本科二批。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也同时进行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的合并。

批次合并后,适度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量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的次数,具体如下:

1.本科一批的平行院校志愿数量由5个增加为7个,二批本科的平行院校志愿数量由7个增加为9个;高职(专科)批仍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不变。

2.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均进行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上述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2美术类专业招生首次实行平行志愿

为顺应考生及家长意愿,提高考生的志愿满足率,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经过可行性研究,,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二批中使用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本省统一投档规则的高校范围内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具体做法是:艺术类本科二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辽宁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本省统一投档规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其它艺术类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第二阶段,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3体育类专业招生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

为顺应考生及家长意愿,提高考生的志愿满足率,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在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各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4针对辽宁省农村学生录取政策的调整

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辽宁省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生源范围略有调整。在总结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该省实际,,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辽宁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的实施区域确定为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即: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本溪、宽甸、凤城、北镇等19个县(市),考生学籍和户籍均在实施区域内且在同一县(市)即可报考(其他如户籍、学籍时限要求等条件不变)。

5辽宁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从起,辽宁省省将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该省农村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考生报考须具备的条件为:符合当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户籍在我省县(含县级市)范围内;高考成绩(投档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志愿填报纳入全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承办院校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6两所大学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分数线,不再实行降分录取

此前,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安排在本科一批录取,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直到录满为止,不参加“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两校针对本省合并招生录取批次的情况,考虑学校的定位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不再执行降至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政策,而是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国家、省关于本科一批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及要求,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将按规定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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