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百灵鸟招生网小编整理了江苏高职大专院校排名 江苏: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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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基本情况
江苏代码:1351、1487 部标代码:13104
高校全称:江苏
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
二、学院简介
我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
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占地1500亩,总
建筑面积30万平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
学院设有食品与营养工程学院、
医药与
健康管理学院、生物与
化学工程学院、
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
财会与
经济贸易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以及
机电工程系、
信息工程系、人文与社会科学系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食品、医药、生物、
机械、
电子、
信息、
旅游、
烹饪、
工商管理和人文社科等各类专业52个。
学院积极推行“多元融合、学做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微软、大众、蒙牛、松下、雨润、柳工集团、扬子江药业等多家知名企业广泛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连续六次12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四、录取办法
(一)共同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院校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学院
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无。但本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
英语。
(3)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食品、生物检测(验)、
酒店、烹饪类专业无色盲、色弱。
(4)报考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2米;五官端正且无明显疤痕。
烹饪专业无高度近视。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处理。
(6)本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办法
1.必测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无要求。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艺术类专业门类为
美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控线,对进档考生依据省统考成绩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招。
4.专业确认原则:A、分数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B、参照考生选测科目与文理专业相匹配;C、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1.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以文化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四)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3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语数外成绩排序。
(五)江苏省面向中职注册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毕业后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专业对口的考生;
(3)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4)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5) 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符合第①、②条要求的考生可将推荐表原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符合第③、④条的考生,在5月30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符合第⑤条的考生无需提供任何材料,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六)江苏省面向普高注册录取办法
1.符合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
2.对必测科目和选测科目等第无要求。
3.学院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三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满足以上条件并希望取得我院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在8月1日前,将有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或推荐信原件送交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5.专业确认: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录取:对所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体检或入学后体检不合格;品行严重不端。
五、学历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
学费:文科类4700元/生?年,
工科类5300元/生?年;
住宿费:1000元/年(6人标准间、空调间)和1200元/年(4人标准间、空调间)。
七、咨询方式
电话:400-799-9556、87088028、87088029、87088666;
传真:0517-87088029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
邮编:223003

江苏高职大专院校排名
江苏高职大专院校排名如下:
一、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所以“职业”两字冠名的职业教育学校,是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首批获准与应用型本科联合举办高职本科专业的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和卓越高职院建设单位。
百灵鸟招生网
学校有仙林、中山、天堂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360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约3.4亿元;图书131万册;设有14个本科专业、47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561人,其中,本科生4267人。外国留学生70余人。教职员工105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博学位的教师占90%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占46.5%,双师素质教师占90%以上。
二、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杰地灵的太湖之滨——江苏省无锡市。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校A档建设院校,2022年在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位列全国第3。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在江苏省普通高校高水平高职院校综合考核中获第一等次。
学校现有中桥、太湖两个校区。全校占地850多亩,建筑面积39.8万平方米;资产总额11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3.148亿元,图书馆藏书130万册。
三、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江苏省三大都市圈之一、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
学校地处徐州市泉山风景区,占地面积1200亩,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14000余人。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近900人,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386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78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比88%。
四、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始建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初名为苏州府官立农业学堂。设有园艺科技学院、园林工程学院、食品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智慧农业学院、环境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苏州农民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38个。
建校百年来,取得了一批重大办学成果和荣誉: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获全国高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荷兰世界园艺博览会最高奖、2016土耳其安塔利亚世园会最高奖和组委会金奖等诸多荣誉,连续七次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校全称: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14256(国标),1277(江苏省代码)
第三条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
第四条层次:高职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证书颁发:学生完成学业,各科成绩合格者,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学校简介: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美丽的苏州湾畔,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专科学校,也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一所独立办学的高等院校。学校现有教职工280名,专任教师250名,高级职称81名。目前,学校设有智慧
财经学院、通信电子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现代商务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共有23个专业,在校学生6400余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办事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十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片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片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成员由我校教职工组成。
第十一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江苏省外考生如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含附加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江苏省内考生如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首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我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学费:文科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专业5300元/学年(江苏省物价局江苏
财政厅苏价费136号);住宿费:1200元/学年(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覆盖率达100%。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
联系电话:0512-63118999、63110951、631181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传真:0512-63118777
邮政编码:215200
学校网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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