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哪些大专院校有动画设计专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哪些大专院校有动画设计专业
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南工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是全国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30强高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前身是中国近现代民主革命家、社会活动家、教育家黄炎培先生于1918年在上海创办的中华职业学校,该校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所专门从事职业教育并以此冠名的学校。
2、长江职业学院
长江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1984年8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创办湖北经济管理大学;1990年10月,湖北省政府决定将湖北经济管理大学划归湖北省教育厅领导;1998年10月,湖北省政府决定将武汉冶金安全技术职工大学并入湖北经济管理大学;1999年7月,教育部批准在湖北经济管理大学基础上建立长江职业学院;2015年6月,湖北省政府决定将创办于1975年的湖北省医药学校整体并入长江职业学院。
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安徽首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为国家建设类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试点高校、 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安徽省首家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4、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颁发电子注册文凭,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代码:12576)。学院坐落在珠海大道中部金湾区大学园区,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毗邻港澳,生活方便。
百灵鸟招生网
学校目前占地面积102552.8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80067.38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792.88万元、图书14.56万册,教职工265人,其中专任教师有170人,学生4080人。有在籍党员138人,其中教工党员93人,学生党员45人。
5、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Shanghai Art & Design Academy )是上海市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艺术设计类高职院校,是上海市唯一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高职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由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建于1960年)与上海第二轻工业职工大学(建于1980年)于2003年联合组建。2010年,学院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百度百科-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百度百科-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百度百科-长江职业学院
百度百科-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
中国
财经类大学排名
排名 大学名称 综合得分 声誉得分 学术资源得分 学术成果得分 学生情况得分 教师资源得分 物资资源得分
1
上海财经大学 34.0 57.5 22.8 7.8 65.9 31.0 42.3
2
东北财经大学 31.0 49.4 24.4 6.1 63.2 31.9 27.5
3
西南财经大学 30.0 51.3 20.6 4.7 60.5 30.2 27.2
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8.0 58.7 6.9 1.7 58.5 42.4 18.0
5
中央财经大学 25.0 -- 20.9 4.2 59.8 32.8 23.3
6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 -- 5.0 1.6 47.8 42.1 16.9
天津财经大学 20.0 -- 6.6 3.4 48.9 28.3 29.7
8
南京财经大学 18.0 -- 1.0 3.0 39.1 33.4 25.2
9
江西财经大学 17.0 -- 4.4 2.4 45.9 28.4 17.8
山西财经大学 17.0 -- 2.7 2.8 42.2 28.8 23.0
11 哈尔滨商业大学 16.0 -- 2.4 0.3 39.8 31.8 19.5
山东
财政学院 16.0 -- 1.7 0.6 43.1 32.8 15.1
山东
经济学院 16.0 -- 2.0 1.0 45.2 26.7 16.9
北京物资学院 16.0 -- 1.9 1.0 41.7 26.6 19.4
15 浙江财经学院 15.0 -- 2.3 2.4 40.1 27.8 15.9
河南财经学院 15.0 -- 2.5 0.5 42.3 27.8 12.2
河北
经贸大学 15.0 -- 1.5 0.6 40.9 25.1 18.2
云南财贸学院 15.0 -- 1.8 2.1 35.6 18.3 30.2
19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14.0 -- 2.2 1.4 49.9 19.2 13.9
广东
商学院 14.0 -- 0.9 1.5 35.4 23.7 23.4
山东工商学院 14.0 -- -- 0.4 39.9 20.6 24.7
新疆财经学院 14.0 -- 1.7 0.2 36.8 30.2 8.1
内蒙古财经学院 14.0 -- -- 0.1 38.6 29.3 10.6
安徽财经大学 14.0 -- 2.4 2.0 41.5 18.5 16.8
天津商学院 14.0 -- 2.2 1.3 40.2 21.3 15.1
26
南京审计学院 13.0 -- -- 1.4 41.3 20.5 15.1
重庆工商大学 13.0 -- 0.4 1.1 37.4 19.2 20.8
西安财经学院 13.0 -- -- 0.4 36.0 23.3 17.2
长春
税务学院 13.0 -- 1.4 1.6 39.6 22.2 9.1
上海金融学院 13.0 -- -- 25.0 -- 14.2 19.6
31
湖南商学院 12.0 -- -- 1.1 38.8 18.5 11.8
兰州商学院 12.0 -- 0.9 1.0 36.7 19.5 11.0
贵州财经学院 12.0 -- 0.9 0.3 33.1 22.0 11.4
34
湖北经济学院 7.0 -- -- 0.6 -- 21.5 17.1
35
广东金融学院 5.0 -- -- 0.7 -- 12.6 15.9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5.0 -- -- -- -- 13.5 15.4
上海商学院 5.0 -- -- -- -- 13.9 14.1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5.0 -- -- -- -- 11.2 15.5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5.0 -- -- 0.1 -- 13.3 11.8
40 广西财经学院 4.0 -- -- -- -- 11.8 12.0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校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所在省市的招生数:见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选考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无
身体
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2.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3.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4.我校在专业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5.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我校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收费标准:我校按学分制要求收取学费,每生年学分收费标准如下:
1.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元/年
2.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不含寒、暑假)
奖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各类社会企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金额为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各类社会企业助学金,助学金金额为每月150至300元不等;同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位考上我校的同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入学后可根据本人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年,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
招生网址:
电 话: 021-65904372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东北财经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三至六年;专科学制三年专;专升本学制二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语种要求:
1.
会计学(国际
会计方向
日语班)专业招收日语、英语语种学生,日语(
国际商务方向)专业招收英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日语;
2.英语(国际
商务方向)、
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
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101
经济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3
财政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7W
保险
4年
理
经济学
020109W
金融工程
4年
理
经济学
020110W
税务
4年
文、理
经济学
071601
统计学
4年
理
经济学
030101
法学
4年
文、理
法学
030301
社会学
4年
文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公关文秘方向)
4年
文
文学
050201
英语(国际商务方向)
4年
文、理
文学
050207
日语(国际商务方向)
4年
文
文学
050301
新闻学(经济新闻方向)
4年
文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4年
文
文学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数学方向)
4年
理
理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理
理学
110101
管理科学
4年
理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年
理
管理学
110102H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
4年
理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方向)
4年
理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方向)
4年
理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
4年
理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1H
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资产评估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4年
文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6H
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9W
电子商务
4年
理
管理学
110210W
物流管理
4年
理
管理学
110301
行政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4年
文、理
管理学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理
620105
金融与证券
3年
文、理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年
理
620305
国际商务
3年
文、理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文、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收费标准:
1.
汉语言文学(公关
文秘方向)专业为3700元/人•年;英语(国际商务方向)、日语(国际商务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100元/人•年;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前两年25000元/人•年,后两年45000元/人•年;
3.高职专科各专业5000元/人•年;
4.其他专业为4500元/人•年;
5.住宿费为1200元/人•年。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
六、国际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和英国萨里大学合作设立了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面向全国高考直接招生,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相应的学位证书。
另外,我校与多所国外一流大学合作建立了“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09年招收主要项目如下:
1.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学院经济学本科项目;
2.德国美因兹大学经济学本科项目;
3.德国安哈特应用技术大学经济学本科项目;
4.澳大利亚科廷理工大学会计学本科项目。
我校“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采取二次招生方式,在我校当年各普通本科专业录取新生中选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录取的新生不可报考。
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申请赴国外学习。
七、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招生计划在50人(含50人)以下按120%调档;招生计划在50人以上300人以下(含300人)按110%调档;超过300人按105%调档。具体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高调档比例不超过120%,辽宁省按略多于招生计划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东北财经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检验阳性者不宜就读
旅游管理专业;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学校录取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满足普通高校对招生对象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5.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作为划分专业的主要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被该类专业录取后,不能参加我校“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对江苏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A,必测为4C。
6.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7.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8.学校专业详细介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奖贷助学金政策等信息详见2009年招生简章或到我校招生网查询。
9.招生办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
招 生 网: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话:0411-84710259 84710258
传真:0411-84710259
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2、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3、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4、招生层次:普通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学校原则上按照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3、在考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检查合格后,我校采用“志愿清、清”规则进行录取,即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专业志愿顺序、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采用“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再按照“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
我校要求考生的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侧重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政策。
4、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招生计划和自主录取少数高分落榜生。
5、由于相关条件限制,我校的
金融学双语实验班、会计学双语实验班、保险双语实验班、工商管理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英语等专业某些相关课程不能满足非英语语种考生的学习,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以上专业,报考以上六个双语实验班和英语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英语口试。
6、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规定招收自主选拔考生、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
7、收费标准: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8、奖助办法:请见奖助学金一览表。
9、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如实上报健康状况。
三、联系方式
电话(兼传真):(028)87092355
网址:
转自:<a href='
'>高考招生网</a>
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中央财经大学
学校性质: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学院南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2009级学生一至三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四年级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
语种要求:1、以下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仅面向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
工商管理专业国际
商务管理专门化方向、
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保险专业精算方向、
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
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
2、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在重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专业按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定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①具有
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②相关成绩考虑数学、英语、语文成绩较好的考生。
4、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5、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0%-105%。
6、报考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的考生须在高考中加试英语口语。
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8、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9、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10、浙江省普通类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
学费标准: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30000元/生/年;
2、
艺术设计:10000元/生/年;
3、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6000元/生/年;
4、
统计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
心理学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5,500元/生/年;
5、其他专业:5,000元/生/年。
学位授予:
1、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金融工程、经济学、
国民经济管理、保险、保险专业精算方向、税务、
税务专业国际税收方向、税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统计学、
投资学、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
2、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会计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管理专门化方向、市场
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文化产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管理科学、体育经济、体育经济专业
体育运动项目管理方向。
3、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法学、社会学专业经济社会学方向、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
4、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财经文秘方向、新闻学专业财经新闻方向、广告学、艺术设计、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
5、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
6、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央财经大学
证书种类:学位证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颁发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印制的毕业证书。

重庆医科大学
招办电话(传真):023-68485358,68485182
重庆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Chongqing Medical University)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
医学院, 1985年更为现名重庆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和层次: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院校代码:10631(国际码)
学校地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新生入学报到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在四川招收的专科,就读地点在四川省西昌市
凉山卫生学校)。
邮政编码:400016 学校网址:
招办电话(传真):023-68485358,68485182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网上查询网址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660亩,建筑面积72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69亿元,藏书158余万册,现有在校生32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专兼职教师2129人(其中专任教师100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54人(专任教师656人)、博士生导师218人。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3.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
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近,则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
愿清的省(市、区),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本科考生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
配则退档。
4.重庆市本科提前批“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无论是否服从调剂,皆不进行专业调剂(即不进行定向区县的调剂)。
5.投向各省的
临床医学(“5+3”一体化)招生计划为意向性计划,学校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6.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2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7.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机构,相关性别要求请参考公招条件)。
8.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口腔医学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生源范围
今年我校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山东、吉林、河南、河北、新疆、安徽、山西、陕西、宁夏、海南、辽宁、甘肃、北京、上海、内蒙古、天津、黑龙江、青海、西藏等31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批次在各省(市、区)有不同,具体情况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计划情况及说明。
四、收费标准
1.学费:4625-6250元/年,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
临床医学“5+3”一体
化学生第1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大学收费标准执行;第2—5学年收费按我校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收费按照当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同时享受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2.住宿费:标准为 1000-1200 元 /年/人。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学生资助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贷、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校内一等奖学金8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4)校内二等奖学金5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同保险公司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
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
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社会捐资助学:学校积极开拓社会捐资助学渠道,欢迎校外企事业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到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项目(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1)“联邦医学教育奖学金”2000元/人;(2)“迈瑞奖学金”2000元/人;(3)“重庆医科大学海外校友基金会助学金”1000元/人。
5.另外,学校还成立了“重庆医科大学特困学生助学基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奖助学金覆盖范围100%。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重庆医科大学毕业、授位相关管理规定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
1.“5+3”一体化毕业学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卫计委相关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3.专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七、学校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情况、培养需求,在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分派在校本部和教学基地完成。
八、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的培养分别在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永川医
院、附属大学城医院完成,根据当年各个医院的研究生培养情况,确定各个医院的接收计划,学生根据前五年本科阶段学业成绩排名,进行自主选择;临床医学
(“5+3”一体化,硕士段培养方向:儿科学)硕士阶段的培养在附属儿童医院完成。
九、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十、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以上就是百灵鸟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百灵鸟招生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百灵鸟招生网:
www.blnhj.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