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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分数线?(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单招简章)

时间:2024-09-18 18:03:42 | 百灵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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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分数线?(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单招简章)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分数线?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录取线如下:

1、摄影摄像技术,单招计划数:90 ,最低录取分数:100 ,学费:7892。

2、影视多媒体技术,单招计划数:76 ,最低录取分数:165 ,学费:8800。

3、学前教育,单招计划数:160 ,最低录取分数:70 ,学费:8000。

4、美术教育,单招计划数:160 ,最低录取分数:60 ,学费:9000。

5、工业机器人技术,单招计划数:160 ,最低录取分数:60 ,学费:9000。

6、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单招计划数:160 ,最低录取分数:60 ,学费:9000。

7、应用化工技术,单招计划数:110 ,最低录取分数:70 ,学费:7100。

8、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单招计划数:150 ,最低录取分数:180 ,学费:6600。

9、硅材料制备技术,单招计划数:150 ,最低录取分数:180 ,学费:6600。

10、光伏材料制备技术,单招计划数:150 ,最低录取分数:180 ,学费:6600。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面试录取。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分数线?(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单招简章)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单招简章

2016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0835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第九条:办学特点: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食品名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旅游城市——河南省漯河市。京珠高速、南洛高速、京广铁路、107国道穿境而过,为豫南最大交通枢纽,交通十分便利。学院现有12个教学系部和一个二级艺术学院,开设了55个专业,80个招生专业方向,涵盖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艺术、法学6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人。学院实行专家治学,先后启动“双百工程”、“教授工程”、“双师教师”培训计划、“名师工程”等,同时,面向全国招聘专家型人才和外籍教师到校任教,学院现有教职工800多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233人、讲师368人、博硕研究生138人、“双师型”教师285人。学院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工学结合”等办学模式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学院首倡的“订单培养”办学模式蜚声全国,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学院“订单培养”学生就业满意率在96%以上。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处、就业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50个重点专业共计招生3700名。 序号 拟招生专业 学制 收费标准(元/年) 计划(人) 备注 1 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 3年 3300 70   2 市场营销金融营销) 3年 3300 40   3 会计 3年 3300 120   4 连锁经营管理(门店管理) 3年 3300 30   5 会计信息管理 3年 3300 30   6 会计(银行事务管理) 3年 3300 50   7 酒店管理 3年 3300 100   8 旅游管理 3年 3300 50   9 空中乘务 3年 3300 100   10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3年 3300 80   11 食品质量与安全 3年 3600 50   12 食品加工技术 3年 3600 120   13 食品营养与检测 3年 3600 120   14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年 4600 50 艺术类 15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环境设计) 3年 4600 50 艺术类 16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网店设计) 3年 4600 30 艺术类 17 美术教育 3年 3600 50   18 摄影摄像技术(商业人像) 3年 3600 40   19 摄影摄像技术(广告摄影) 3年 3600 20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3600 110   2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维修) 3年 3600 120   22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3600 30   23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年 3600 50   24 数控技术数控加工) 3年 3600 30   25 机电一体化技术(银行ATM技术) 3年 3600 30   2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技师) 3年 3600 40   27 纺织品设计 3年 3600 60   28 服装与服饰设计 3年 4600 50 艺术类 29 服装设计与工艺 3年 3600 150   30 学前教育 3年 3300 80   31 音乐教育 3年 3300 30   32 音乐表演 3年 4600 20 艺术类 33 舞蹈表演 3年 4600 20 艺术类 34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600 100   35 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3600 80   36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3600 60   37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年 3600 50   38 制冷与空调技术 3年 3600 30   39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应用) 3年 3600 160   40 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嵌入技术) 3年 3600 50   41 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 3年 3600 60   42 计算机网络技术(3G/4G移动互联网开发工程师) 3年 3600 50   43 计算机网络技术(营销网络方向) 3年 3600 50   44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维护) 3年 3600 50   45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多媒体设计制作) 3年 3600 50   46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600 150   47 工程造价 3年 3600 40   48 工程测量技术 3年 3600 85   49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设计) 3年 3600 50   5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 3年 3600 50   51 电子商务 3年 3300 100   52 商务管理 3年 3300 40   53 物流管理 3年 3300 80   54 学前教育 3年 3300 60 培养幼儿双语教师 55 英语教育 3年 3300 60   56 商务英语跨境电子商务 ) 3年 3300 60   57 食品营养与检测(中外合作办学) 3年 12000 15   58 室内艺术设计 3年 4600 50 艺术类 59 网络营销 3年 3300 50   合计: 3700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三条:报名对象为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高招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历考生。
第十四条: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五条:网上报名:凡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取得报名资格,按要求采集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照片、身份证图像和指纹信息。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十六条:提交相关资料并领取准考证。普通高中考生申请文化素质免试的需在4月5日前提交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中职考生申请职业技能免试的需在4月5日前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16年4月1日至4月9日到我院领取准考证。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领取。准考证发放及相关资料收取地点在学院办公楼一楼招生处。
第十七条:考试办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要求,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考试统一安排在2016年4月10日进行。
1、高中毕业生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能提供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由我院按照专业大类分专业测试。
2、中职毕业生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450分。“职业技能”由我院按照专业大类分专业测试,满分300分。考生也可以提供各级技能竞赛成绩(国家级竞赛获奖300分,省级以上竞赛获奖280分;地市级竞赛一等奖270分,二等奖260分,三等奖250分。其他校级以上一等奖250分,二等奖245分,三等奖240分。不分名次220分。)或提供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技师证300分,高级证280分,中级证260分,初级证240分),提供上述证书者可免考“职业技能”。
第十八条:特长加分项目及政策。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选拔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生源,经过我院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后的考生实行综合素质考核加分。
第六章 录取与报到
第十九条:根据招生计划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计划数和生源来源(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数量,确定分类淘汰比例及录取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单独招生教育类型及待遇
第二十一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凡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处。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邮编:462000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分数线?(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单招简章)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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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62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18年高职单招工作,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考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608;省标代码:63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白沙园区工贸路1号。

第十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测绘职业院校,是国内唯一一所测绘高职院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座落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美丽的象湖湖畔,除教学设施外,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配套设施齐全。学生公寓设有空调、无线WIFI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6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96人;“双师型”教师111人,教学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20人。

学院引进“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打造前程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泰北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拓普北斗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陆通测绘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等校企合作单位进驻校园,建立有42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能为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很好的保障。这些年,我院学生多次代表河南省参加测绘技能大赛均获一等奖,为河南职业教育争了光,添了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我院设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招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三条 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

第十四条 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方式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报考方式

符合高职单招条件的考生,务必于3月20日9时-23日18时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按照省招办的规定完成单招报名及志愿正式填报工作。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十七条 报名确认和准考证打印

时间:3月31日8:30至17:30。

确认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大学路校区(郑州测绘学校),确认后现场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信息确认表。

(2)考生身份证。

(3)加、奖分相关材料。如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奖分条件的(详见第二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款),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加、奖分申请书。

现场确认工作注意事项:

(1)确认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其家长代为确认。除按第前述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4)如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统一组织本校考生报名,可在获得考生授权的情况下,由学校委派专人来学院代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除按前述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经办教师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5)如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且报考人数较多,可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由学校与我院招生办预先联系(电话:0371-68711439),在时间及人力允许的情况下,我院可派专人到上述高中或中职学校为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试评价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根据我校培养目标对知识能力的要求,“文化素质”评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知识;“职业技能”评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高中文、理科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地点设在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分值合计300分。

文化素质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1.1+英语×0.8 百灵鸟招生网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E等级对应折算成绩为100分、85分、75分、60分、50分。

2.中职类考生及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110分、数学110分、英语80分。分值合计3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1.高中文、理科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分数300分。

2.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竞赛成绩的中职考生,由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考评委员会,根据考生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进行评定;对没有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技能竞赛成绩的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实操考试。分值300分。

3.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评定:

(1)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分数换算。初级工240分;中级工270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300分。

(2)技能竞赛成绩分数换算。校级竞赛奖励240分,省赛奖励270分,国赛奖励300分。

(3)若考生同时具有多个计分项目,取其最高换算分数。

(4)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我院直接申请免试。

(三)考试时间(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同一时间考试)

(四)考试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大学路校区(郑州测绘学校)

(五)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六)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院免收考生报名费。

(七)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录取成绩的计算办法:

1.中职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2。

2.文、理科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2。

第七章 录 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学院按单招总计划1:1.2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二)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第二十一条 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200分,职业技能成绩为260分,考生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烈士子女加分=200+260+10=470(分)。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中职生源考生,向我院直接申请,免试录取。免试申请及相关证件必须于报名确认时间(3月31日)内提交到我院: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二十三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将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后,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请省招办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校一切待遇和毕业文凭完全相同。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第二十五条 我院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文理科。

第二十六条 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七条 学费标准为: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专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 -- 3600元,公寓收取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其中,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属于校企合作专业。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冒名顶替等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以及学院奖学金;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条 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也可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同时还可由学院推荐就业,双向选择等方式就业。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二条 学院高度注重学生就业工作,目前我院毕业生是全国测绘系统的主力军,大多发挥着骨干作用,在全国测绘系统享有很高的声誉,学院与各省测绘地理信息系统42家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位居同类院校前茅,多次被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评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十三条 单招考生来校乘车路线

1.我院3月31日当天在郑州火车站西广场设考生接待处,接考生到学院。

2.自行来校路线

(1)驾车自行来校路线:郑州绕城高速侯寨站---南三环(右转)---大学路(左转)前行1000米即到;或者郑州绕城高速十八里河站---京广快速路---长江路(左转)---大学路(右转)前行500米即到。

(2)乘坐公交车到校:由火车郑州站东广场南、北出站口出站可乘坐4路、B21路公交车至大学路航海路站下车,向南行约100米路东即达本校。抵达郑州东站可乘坐地铁1号线到医学院站换乘111、4路公交车至大学路航海路站下车。抵达新郑机场可乘坐地铁2号线到南五里堡站换乘B1路公交车至航海路大学路站下车。

第三十四条 考生食宿安排

学院为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免费提供食宿。

第三十五条 地址及联系方式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大学路校区(郑州测绘学校)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1号

邮编:45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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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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