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高职专科 > 高职专科政策 > 正文
西安高职单独招生政策 2023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16 12:54:23 | 百灵鸟招生网

西安高职单独招生政策 2023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西安高职单独招生政策 2023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西安高职单独招生政策 2023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

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及概况: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英文名称:Xi’AN MINGD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13894。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2005年升格为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202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转设更名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学院位于西安,面向全国招生,在陕西省属于二批次录取高校。校园占地1035.14亩,校舍建筑面积26.63万平方米。学院依托西北工业大学雄厚的办学资源优势,坚持以工为主,经、管、文、艺协调发展,突出新工科、新文科背景下的产教融合。学院下设7个二级学院,7个职能部门,6个教学及教学辅助单位,31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本科学生近9000人。

现有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3.9%,博士学位比例占11.3%,拥有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本科民办学院,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预留不超过普通文理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计划总数的15%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九条 收费标准:遵循属地原则,收费抄送价格主管部门。

本科:

理工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通信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为250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24000元/年;

文史类及外语类:金融学、会计学、英语专业为240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22000元/年;

艺术类:均为28000元/年。

高职(专科):

理工类: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135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12800元/年;

文史类及语言类:会计信息管理、财务管理专业为125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118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二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教学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五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六条 普通类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报考我院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普通本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C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若选考科目等级也相同,则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选考历史的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排序分配专业。

第十七条 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除江苏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之外,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省统考”、“ 省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考生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陕西省考生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课校考,且取得我院颁发的合格证。

山东省考生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院承认任意高校校考合格证,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五章 毕业与发证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环节、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本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者,可授予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第六章 奖助学金

第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三好奖学金200-2000元/学年不等。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3800元/学年;一般困难资助2800元/学年;

资助: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对于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给予特殊性、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招生章程同时止。

第八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邮 编:710124

第二十五条 咨询电话:(029)85603066,85603067,85603052

传 真:(029)85603276

网 址: www.npumd.edu.cn

邮 箱:zsb@npumd.edu.cn

西安高职单独招生政策 2023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3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3年 陕西 航天职工大学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考试的安全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国标代码:50083


在陕招生代码:8108


办学类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是教育厅备案,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六研究院,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地处古城西安南郊航天城。学校现有航天制造系、现代服务系两个系部。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神舟二路 211 号


邮编:710100


学校网址:www.htzd.org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其他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教育教学部、党群工作处、经营发展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下设宣传文秘组、综合考评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等。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教育教学部,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www.htzd.org


招生咨询电话:029-85602702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2.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考生必须有相应的学籍并有学业水平或学籍成绩。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根据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二条 综合评价招生我校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遵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要求,做好考试的安全、保障工作。2023年3月12日上午12:00前申请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 志愿 (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 考证 ,2023年3月12日下午14:00按时参加测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综合考评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评。对不同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分别为:


1.普通高中生


该类考生综合评价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评分600分。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300分,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50分计,B以45分计,C以40分计,D以35分计。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300分。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考试大纲,考试为理论考试。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作为参考。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对“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学校组织统一笔试和实操技能测试。笔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笔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专业笔试100分);实操技能测试(含 面试 )300分。笔试考试时长3小时,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制定。 百灵鸟招生网


3.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生,按照三校生的方式执行。


第七章 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测试完毕后,学校将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招生办,并在我校招生信息(必须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网址:www.htzd.org)。


首次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17:00前


递补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


第十五条 预录取 新生 必须持预录取通知单和第二代身份证现场确认注册,否则不予继续录取。


首次预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17:00前


递补预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7:00前


第十六条 学校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到省招生办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省招生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公示学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经省招生办确定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我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


第十八条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综合评价成绩高低录取。


对“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总分为600分,笔试具体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专业笔试100分,实操技能测试300分。在该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据其实操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监督机关:学校党群工作处为分类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监督电话:029-85609977。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我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 高考 体检结果或我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我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学费 5500元/年;


住宿费(含空调带暖气):980元/年。

第十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我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规定


1.三好学生奖金:每人每学年1200元。


2.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元;


第二十三条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3800元/年,一般困难2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特困补助金:特别困难生补助金额800元/年,一般困难生补助金额5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中无法交清学费的同学,可先入校报到,学费可予以缓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组成附则:《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西安高职单独招生政策 2023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百灵鸟招生网(https://www.blnhj.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2022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 校招 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 陕西 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124。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证 书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证书

第四条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成立于1993年,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着眼于城市建设功能群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形成了“专业和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课堂与 实习 基地对接”的人才培养输送模式。学院下设下设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交通旅游学院、机电信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五年制基础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培训学院等七个 二级 学院,开设30个专业。学校地处西安南郊大学园区,占地53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东大温泉大道002号,邮编:710114

学校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9-89026666

传真:029-89029808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 就业 部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下达,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考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实行顺序 志愿 的省份,按 高考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三条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抄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 学院在每年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与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困难学生、学业优良学生,实行资助、奖励。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 励志 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

一般困难  2800元/·年

特殊困难  3800元/·年

第十六条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高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与生源省份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教育部及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西安高职单独招生政策 2023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百灵鸟招生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百灵鸟招生网:www.blnhj.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相关文章
择校咨询
  • 学生姓名:
  • 手机号码:
  • 专 业:
  • 学 历:
  • 户 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