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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231
第五条 地址邮编: 福建 省泉州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邮编362700)
第六条 类型层次: 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七条 概况: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在著名侨乡、东亚文化之都、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泉州市。北朝泉州湾,西邻国家一类口岸——石湖港,东靠国家级中心渔港——祥芝港。
第八条 招生类别:面向“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应届、往届 毕业生 (含基层在岗群体、灵活 就业 人员)”、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工”等类别,各招生专业实际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毕业 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符合学校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毕业证 书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十条 学 校招 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以及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泉州海洋职业学校网站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考生 志愿 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考生。进档考生在文化素质 考试 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科成绩成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认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外语统一修读英语。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凡报考我院国防后备班试点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考生录取后,自愿加入国防后备班考生需进行二次选拔,条件符合者可申请加入国防后备班,具体选拔要求如下:
(1)性别和身高条件:男生身高160CM以上;
(2)年龄和婚姻条件: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未婚;
(3)政治条件:考生需要提供政治表现材料,并达到政治考核标准;
(4)身体条件:考生需要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项目要求,在 二级 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达标。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 学费 均按物价局审批后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 大学生 标准空调房+洗衣机+独立卫浴+独立阳台+宽带公寓)。
第二十条 学校对学生学费的管理、对已收取费用报到后又退学的退费办法均严格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 资助体系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推荐优秀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和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学校设立多个社会/企业奖学金,根据各资助单位/企业要求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国家助学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给予4500元/年或2800元/年的经济补助。学校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对于符合学校学费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根据规定酌情减免部分学费。学校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读书期间的费用问题。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邮编:362700
招生咨询热线:0595-83858888 咨询QQ:813486821
招生监督电话:0595-83091127 传真:0595-88909202
网址:www.qzoiedu.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qztmi.cn 百灵鸟招生网
微信: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处
2022年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了确保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 福建 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232
学校地址: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邮编3622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位于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中国品牌之都——泉州晋江市,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改革开放40周年高校创新发展案例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与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1+X 证书 制度试点院校等。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空中乘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中小企业 创业 与经营、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广告 艺术 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计算机 应用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西式烹饪工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体育 运营与管理等专业。面向普通高中生类和特殊群体类、面向中职生类招生类别、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校成立高职分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制订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高职分类考试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
2.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高职分类考试的日常工作。
3.录取规则:
(1)我校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生类、中职学校类、特殊群体类考生招生,均实行专业 志愿 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2)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录取。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4)2022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5)学校按照闽教学〔2022〕2号文件的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五、 收费标准 和退费办法
1. 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食品质量与安全、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为11600元/年。
2.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西式烹饪工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为10600元/年。
3.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颁发学历证 书 的学校名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 毕业 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 学费 、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 高考 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022年 福建 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学院招生 工作 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成人教育、职工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学院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学院全称: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2628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邮编362000)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 考试 院公布的为准,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在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资讯、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其它招生宣传资料均有公布
招生对象: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往届 毕业生 。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为英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肢体残疾、色盲色弱、听觉不佳等考生建议谨慎报考电力相关专业,可能会影响相关专业课程完成及在电力等特种工种 就业 。
三、录取原则
1.录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对外语无特殊要求。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可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录取。
3.录取规则:
(1)福建省内考生,2022年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 志愿 平行投档模式”录取。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
(2)省外考生按照各省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执行,学院各专业都无选考科目的要求。
4.当在同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上生源确实不足时将申请降分录取,降分幅度根据各省(自治区)高招办的规定执行。
5.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应按录取通知 书 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 考证 、学籍档案等相关资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6.我院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 新生 入学后公布专业分流办法,学生在第一学期后按分流办法进行专业选择。
7.我院允许学生转专业,学生可以在第一学期后按照转专业办法进行申请,审批通过后,第二学期进入新专业进行 学习 。
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 356号)文核定,专业 学费 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 理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 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五、学历 证书
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 毕业 标准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学校为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六、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招生信息“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95-28005628;如果对招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检部门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5-68098025。
七、奖、助、贷制度及勤工俭学
1.设立学业奖学金。学院每学期开展学业奖学金评比,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一等1000元/人、二等600元/人、三等300元/人。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评审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其中:一档助学金4500元/学年·人,二档助学金2800元/学年·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院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补助。同时,学院执行国家 励志 奖学金评审制度,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审获评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落实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文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至10月,新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根据贷款银行规定执行)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
4.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筹集社会助学资金。学院积极筹集社会助学金,资助部分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8005628、0595-22778858(含传真)
13559375709(张老师),18905951758(陈老师)
网址:www.fjdy.net/zs
官方招生QQ群号:839368849
学院官方微信号:“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解释权为本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