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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09 09:39:38 | 百灵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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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哈尔滨幼儿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 考试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 工作 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 黑龙江 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码:14425)

第四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 书 记、校长任组长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扩招专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面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扩招专项考试纪检组,对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在扩招专项考试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及考试内容

第九条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 高考 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 毕业生 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 就业 人员等均可参与高职扩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院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3.参加2021年全省普通高考、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等考试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院 校招 生考试处理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十条 招生专业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十一条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与监督下,通过远程面谈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200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综合素质测试(结构化面谈)设置录取分数控线为100分。

第十三条 结合考生 志愿 ,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结构化面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职业素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低于录取控制 分数线 考生不予录取。在录取期间各专业招生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对省内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在第一阶段未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提出入学申请,我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校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向黑龙江省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考生信息,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 考生待遇:凡被我校录取的高职扩招专项考生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凡在扩招专项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考试院备案。凡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中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学费 、住宿费等。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 毕业 条件,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毕业 证书 。

第二十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贫困库,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定、发放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助学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为贫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

第二十一条学校网址:

招生网站:

招生咨询电话:0451-87900509、18946052804、

18946104253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扩招专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骞

副组长:陈永昕、胡宁、王辑明、于立新

办公室: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 百灵鸟招生网

成 员:教务处、监督专员办公室、学生处(团委)、 艺术 系、现代服务系、早期教育系、教育技术处、保卫处、财务处、总务处。

扩招专项考试纪检组

组 长:王辑明

副组长:杜丹丹

组 员:熊庭玉、李明月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0月10日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2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22年连云港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 江苏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 工作 的通知》要求,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为1330,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邮政编码为2220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四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 就业 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办公室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申诉电话0518-85817772,申诉电子信箱:lygszjcs@163.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后,由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名 考试

第七条  已参加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 毕业生 均可申请报考我校提前招生。

第八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我校所有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 新生 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语种。

报考学前教育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10门,报考播音与主持(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 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8门(含8门)以上,报考其他非师范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6门(含6门)以上。

第九条  报考考生的身体条件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及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第十条  考生需在3月9日至1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00。

第十一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及学校组织的考试。学校考试主要包括综合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

报考我校普通类(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综合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校考加试。

报考我校普通类(非师范)其他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综合文化测试。

报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如未参加相应的 艺术 (体育)类专业省统考须参加学校组织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录取总分。专业加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相关专业。

第十二条  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由文化测试成绩和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组成,总分400分。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素质合卷,总分300分。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成绩按照“合格”1门折算为10分,总分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动作协调、信息处理、科学思维与应用分析、理解与沟通交流、审美与艺术表现、自我认识与自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总分400分。

播音与主持校考加试主要考察考生朗读诵读、即兴表达、形象仪表、才艺展示等综合运用 语言 艺术的表现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培养适应新媒体环境下的各类传播语境和市场需求的创新型、复合型、专业型口语传播人才,总分300分。(身体条件及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第十三条  提前招生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合院校考试或考核结果、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等多种指标,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将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提前招生校测和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校测时间为3月22日,第二轮校测时间为4月18日,具体安排及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遵照执行。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及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在提前招生考试中违规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分类别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计划数和报考考生数量择优录取。

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报考动漫制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政策加分。

报考播音与主持(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校考加试成绩+政策加分。

第十七条  根据进档考生类型按“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报考动漫制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语文+数学等依次排序录取。

报考播音与主持(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校考加试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厅文件通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每生收取60元。

第二十一条  学费 、住宿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体育类4800、艺术类6800;《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800-1400元。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措施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 毕业 生和单项评优奖励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减免、 求职 创业 补贴、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各类社会资助等。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及要求,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后符后条件者可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四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当年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 书 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二十八条  提前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第二十九条  其他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报到时,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入学资格及体检结果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8-85986111 85986168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lygszz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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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毕节幼儿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招生 考试 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 工作 招生录取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学校简介:我校是2015年3月经 贵州 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毕节试验区唯一一所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坐落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美丽的金海湖畔,占地530.24亩,毗邻高铁站、机场、高速出口,交通便利。现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专 兼职 教师300余人,其中教授(含客座教授)20人,副高以上职称52人,硕士学位70人。现建有省级研究中心1个,省级学术先锋核心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两门。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地方性、师范性、开放性办学定位,确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从严治校发展战略,为地方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 艺术 见长、一专多能卓越的学前教育教师。学校经过长期对幼儿健康、 语言 、社会、科学、艺术教育等五大领域的探索和积淀,秉承“立德、博爱、求真、尚美”的校训,以“十个一”作为学生的基本素养要求,形成了人文素养、科学素养、艺术素养、职业素养“四元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办学特色。 学校与以色列奥兰尼教育学院、广州大学、徐州幼专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百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地方培养了近2万余名优秀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在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 就业 指导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具体以贵州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为准,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或我校官网查看。 第五章 报  名 第八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前期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二)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三)考生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 第九条 报名流程及时间 (一)报名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扩招专项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到我校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并领取报名系统密码。同时,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信息及 志愿 填报,并确认报考我校及专业。 (二)考生到我校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三) 网上信息及志愿填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 第十条 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时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高中 毕业 证(或中职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签订《健康情况承诺 书 》及扫贵州健康码外,根据报考对象还须提供相关材料。 (一)退役军人:持《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农民工: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 (三)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员工: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我校提出报名需求。 (五)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持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报名地点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明远楼二楼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十二条报名费用 本次扩招免收报名考试费。 第六章 评价方式 第十三条 评价方式 我校此次高职扩招工作面向的是贵州户籍退役军人、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文化考试,考生只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第十四条 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23日9:00—17:00 (二)考试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鹤琴楼。 (三)考试内容 1.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主要考查考生音乐、形体、美术、语言表达等方面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2.小学教育 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潜质、语言文字功底及对教师的职业认知和个人职业倾向。(总分100分) 第七章 录  取 第十五条 录取方法 (一)依据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二)对于技能拔尖人才、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以及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免予测试录取。 第八章 收费标准 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严格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章 毕业与升学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在第六学期参加贵州省专升本考试,升入贵州省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学习 。 第十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我校的考生不实行弹性学制,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 高考 录取的 新生 相同。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与上级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老师、徐老师 电  话:0857-8317445 网  址: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邮  编:5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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