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职业高中可以转学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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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扩招2022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
坚持把发展中职
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实施。职普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二、规范中职考试招生行为
各地要加快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要严格落实招生
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要建立健全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
三、严格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
教育学生学籍
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核,确保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2021年教育部实施中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各地各校中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质量情况纳入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遴选以及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转移支付的重要考量因素。
四、加强招生宣传和服务
各地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高职扩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地方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宣传品牌。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法律依据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
坚持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实施。职普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二、规范中职考试招生行为
各地要加快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要建立健全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
三、严格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核,确保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2021年教育部实施中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各地各校中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质量情况纳入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遴选以及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转移支付的重要考量因素。
四、加强招生宣传和服务
各地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高职扩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地方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宣传品牌。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职业高中可以转学吗?
高中是可以转学的。可以转学去职业学校开启新的人生
初中毕业不上高中的同学可以选择职业学校
第一、职业教育针对性强,能让孩子学到某类职业技能,这对他终生发展都是有利的;
第二、职业教育面向社会实际需求,和企业接轨,毕业后可以有推荐就业的机会;
第三、职业教育的特点是实用性强,教材与实训设备都是根据生产实际设置的,有很强的实训效果;
第四、职业教育紧跟国家技能兴国的愿景,能适时地对现有工种进行升级以及新工种领域的探索;
第五、职业教育比普通高等教育的实用性强,能更快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
第六、职业教育可以实现成为实用型技术人才的目标与梦想,职业教育更注重实践操作能力培养。
第七、职业教育也能够参加普通高考,一样有上大学的机会。
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学生主要区别有:
一、学制稍有不同。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中学、高中)的学制一般均为三年,但职业学校还有两年、一年制的非学历教育,还有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二、教学内容不同。普通高中的教学内容主要有语文、数学、
外语、物理、
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有语文、数学、外语、专业课。
三、录取分数线不同。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虽然均属于高中阶段学校教育,在中考后录取时是同一批次,均实行“自愿报考、统一划线、择优录取”的录取政策,但由于人们对职业学校存在偏见,致使多年来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高于职业学校。
四是学习氛围不同。普通高中教学严谨,学生学习氛围好,而职业学校多数实践为主。
五是升学渠道不同。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参加普通高考,可以报考相应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外,还可以参加
对口升学高考,但只能报考高职高专院校。院校
六是学历认可度不同。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虽然是同等学历,但普通高中三年所学知识都是文化基础知识,而职业学校除学习主要文化课程外,还学习了一些基础性的专业知识技能,因此社会上觉得职业学校毕业生有一定专业技术,比普通高中生工作能力更好一点。
总之,不管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学生存在什么区别,笔者认为:其实二者最主要的区别不在学校类别上,而在于学生自己对待学习的态度和为之付出的努力。因为命运握在自己手中。
百灵鸟招生网
常州
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招生省份相关招生文件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807(国标码)
3、校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3号(常州科教城内)
4、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毕业及就业: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
8、学校是 “江苏省示范性高等教育园区”、“江苏省创业教育示范校”。始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集文、理、工、
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有着丰富办学经验和鲜明办学特色的多科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825亩,
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现设有纺织学院、创意学院、服装学院、
经贸学院、人文学院、
机电学院四十二个专业,其中
染整技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纺织品设计、
机电一体化技术、
商务英语为省级特色专业,
影视动画、
现代纺织技术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多人,教职工7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45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165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称24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0年面向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与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及本章程相结合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10%调阅档案(江苏省按103%调阅档案);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即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专业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如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体育类、
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
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学校录取的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设计类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达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
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标准: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其中文科类为4700元/生/年,
工科类为5300元/生/年,艺术类为6800元/生/年,体育类为4800元/生/年。住宿收费标准:1000-1500元/生/年。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九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出《学生手册》规定的请假或者旷课时间,需本人带好相关证件,并书面申请,办理休学或者退学手续。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第六章 奖学金与贷款
第二十三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四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电话:400-188-1251、0519—86336019 、86336023、15161173995、15161173779,邮编:213164,网址:http//
www.cztgi.edu.cn
,电子邮件:zs@cztgi.edu.cn
第二十七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cztgi.edu.cn 招生信息公布。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36024、86336073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招生。
第三十一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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