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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重庆高招政策公布

时间:2024-06-05 20:47:58 | 百灵鸟招生网

今天百灵鸟招生网小编整理了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重庆高招政策公布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重庆高招政策公布

2022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 重庆 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1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渝北校区)(邮编:400021)

第九条 主管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

第十条 学校概况:

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号文批准成立“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1989年学院更名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1999]104号文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2008]13号文批准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处重庆主城江北区、渝北区以及江津区,占地面积400余亩。学院设有士官学院、电子信息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机电工程学院、 财经 商贸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航空与旅游管理学院、传媒艺术 设计学院等 二级 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24个省市招生,现在校高职(专科)学生11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2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等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纹身,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2.身高要求:女生163cm—175cm;男生173 cm—185cm;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C字表)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有外语基础;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6.无严重违纪行为和犯罪史。7.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宜报考该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属于 师范 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宜报考该专业。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 就业 ,建议报考空中乘务、学前教育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软件技术(专业代码:510203)、大数据技术(专业代码:510205)、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代码:510206),系与安博思华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建,我校在学费标准之外另收技能培训费2000元/年。软件技术(专业代码:510203H,批准 书 编号:PDE13HU3A20201131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或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设有CASC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

2.设立了甲、乙、丙三个等级的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4.我校通过困难学生经济资助、紧急救助、学费减免、美德风尚资助、校内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帮扶贫困生。

5.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6761655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渝北校区)(邮编:400021) 百灵鸟招生网

招生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7613088、023-67607155(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176752981@qq.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重庆高招政策公布

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现有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75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校园、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单位、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统招、13个省(区、市)单招(含分类招生),在校生17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处是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教育部、重庆市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高职(专科)招生,各省(区、市)招生院校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以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6200-11500元/年、艺术(美术)类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62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区、市)的投档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方法:

(1)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市(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山东、海南、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河北、辽宁、重庆),根据专业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末尾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区、市)单科成绩排序规则录取,无统一规则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录取。当专业录取不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2)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其他省区,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末尾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区、市)单科成绩排序规则录取,无统一规则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3)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若其他各省(市、区)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参照执行。

(4)对艺术(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依据:对依据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为我校与德国柏林易北大学(IB-Hochschule Berlin)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备案编号PDE50DE3A20191075N),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3.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录取体检标准:学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婚庆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护理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以上专业建议条件在录取时不作为录取的依据。

第五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500元/月)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招生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网址:https:// www.cswu.cn

招生网址:https://zs.cswu.cn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最新规定为准。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重庆高招政策公布

重庆2020年高招政策公布

百灵鸟招生网(https://www.blnhj.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重庆2020年高招政策公布的相关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近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内容下文做出介绍!

报考类型共五类,考生选其一种报考

《办法》规定,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其报名工作统一进行。

报考类型共设普通类、高校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类(以下简称“高职对口类”)、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类(以下简称“中职直升类”)、单考单招类及高职扩招专项类等五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报考。

其中,普通类考生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和全国统考,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考。高职对口类考生、中职直升类考生只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单考单招类考生只能参加单考单招。高职扩招专项类仅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考生只能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7月7日至7月8日考试

《办法》指出,全国统考考试的时间安排为:7月7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7月8日上午考综合,下午考外语。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试卷满分为150分,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其总分满分为750分。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其外语口试时间安排在7月9日进行。

考生成绩只能提供给考生本人和考生报考的高等学校。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成绩。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核。

录取工作预计于8月上旬至9月中旬进行

《办法》强调,考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各高校会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考生可以在相关平台查询各高校的招生信息。

全国统考招生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军飞、民飞、强基计划;本科提前批(含本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国家贫困定向本科(国家专项);本科一批(含本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本科一批预科;本科第二批(含本批高水平运动队);本科第二批预科;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相应批次普通类计划投档前依次进行。

需注意的是,在录取过程中所有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规定时间通过网上进行征集志愿。

被高校录取的考生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以上,就是百灵鸟招生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重庆高招政策公布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百灵鸟招生网:www.blnh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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