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4 16:24:15 | 百灵鸟招生网
广东茂名中考时间2023年具体时间是6月26日至6月28日,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1、6月26日:上午08:30—9:30考地理科目(初二年级);10:20—11:20考生物学科目(初二年级);下午15:00—17:00考语文科目。
2、6月27日:上午08:30—10:00考数学科目;10:50—11:50考道德与法治科目;下午15:00—16:20考物理科目。
3、6月28日:上午08:30—10:00考英语科目;10:50—11:50考化学科目;下午15:00—16:20考历史科目。
茂名中考填报志愿的时间:
2023年茂名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3—15日。考生须在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22:00前对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
茂名中考填报志愿的方式:
2023年茂名中考考生填报志愿的方式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凭个人账号登录“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九年级)”填报志愿,同时打印志愿确认表供考生及其家长检查、签名。
以上数据出自无忧考网、搜狐网。
茂名中考志愿填报建议:
1、了解招生政策和学校信息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阅读茂名市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技工学校招生信息、《报考指南》、《2023年茂名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等招生政策相关材料,准确把握中考招生政策。
考生要全面了解招生学校信息,包括招生学校的办学类型、办学特色、住宿条件等,尤其是民办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要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后审慎填报并对志愿负责。
2、合理评估自己的成绩和水平
考生要客观地评估自己的中考成绩和水平,参考往年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情况,结合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考生还要注意合理安排志愿顺序,把自己最想报读的学校排在志愿第一位,同时要留有余地,不要过高或过低地估计自己的成绩。
3、认真核对和确认志愿信息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要及时点击“志愿确认”按钮提交志愿确认,并打印出志愿确认表供自己和家长检查签名。如果发现填报或确认后的信息有误,考生应及时向初中学校(报名点)提出修改申请,重新上网填报志愿并打印签名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修改。
百灵鸟招生网(https://www.blnhj.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指南的相关内容。
日前,《关于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函〔2018〕173号)印发,《通知》明确了2019年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称学考)的工作安排。关于2019年广东学考报考的详细事项,赶快来看看吧。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长
2019年1月和6月各安排1次学考,考试时间分别是1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和6月9日(星期日)。1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9科,6月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6科。除语文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其余各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
报名时间
(一)1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18年11月12-17日。
(二)6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19年4月16-25日。
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1月考试,接受我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作为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类招生录取依据(包括依据学考成绩录取和自主招生两种招生类型,具体办法另文通知),由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其他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参加高考意愿及原有学考科目成绩情况选择报考。
6月考试,接受我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二年级学生及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
(二)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但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学考。
(三)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和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含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我省相关科目的学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年级学生;
4.从2019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提前到1月份进行,报考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不得报考1月份进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公布和使用
(一)成绩公布
1月考试成绩在2月下旬公布,6月考试成绩在7月中旬公布。
(二)成绩使用
1.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科目考试成绩使用。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具备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可以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和相关专业录取的依据之一。同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本科批次合并的有关精神,本科批次文科、理科类专业三科普通高中学考科目成绩等级要求统一调整为2C及以上。
2.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考试成绩使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考试成绩可以作为:
(1)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主要依据。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当年分类招生(含自主招生)录取“文化素质”的成绩依据,成绩当年有效。高职院校的相关录取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成绩也可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科目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成绩长期有效。
3.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由省级教育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学考(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成绩,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可作为当年及以后普通高校录取的依据。在外省取得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成绩,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但只能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相应科目成绩,不能作为当年及以后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依据。
4.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2019年学考所取得的成绩,按我省有关规定使用。其他非广东省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学考取得的成绩如何使用,由其户籍所在地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